为贯彻落实 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科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41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中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多年来,医院始终秉持“文化建院、人才强院、依法治院、科教兴院”的建院方针,“仁爱、诚信、精湛、卓越”的院训和“一切为了各族人民健康”的宗旨,构建了以“大爱无疆、大医精诚”为核心的发展理念,持续为疆内外乃至中亚各国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高等医学教育。医院学科齐全、技术高超,特色专科突出,拥有临床型中心20个、技术平台型中心5个,大病、专病培育型中心2个,其他临床医技科室41个、教研室39个(一临床教研室27个),心血管、骨科等一大批优势学科享誉疆内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7个、自治区级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43个,博士点2个、硕士点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基地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1个、骨干师资培训基地8个,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基地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获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6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个,科技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科研助理岗位仅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岗位职责
负责所在科研团队、实验室科研辅助等其他日常工作业务。
五、相关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劳动合同期满且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根据学历层次确定税前工资标准:
1.本科学历工资为4000元(含个人社保)
2.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为4500元(含个人社保)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
(八)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92年11月(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硕士、博士的人员;
2.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七、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有志于从事科研助理岗位的应聘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打压缩包,并以“岗位代码-姓名”重命名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529124275@qq.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18:00(京时)。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附件2)。
2.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3.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4.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5.《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excel格式)(附件3)
6.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2)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本科学历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
(二)招聘流程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70%+试工×30%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将被拟录用。
4.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5.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艾老师 0991-4361702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2年应届毕业生录用时须达到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