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各系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各系的主任、副主任进行换届选聘。为做好选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二、岗位设置
每系设系主任1名和副系主任2名(其中1名由党支部书记兼任)。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有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奉献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具有本专业领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5.系主任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及博士学位,副系主任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及博士学位。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
四、选聘工作程序
1.本次选聘采用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民主推荐。各系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请于11月11日前提交党政综合办贺克勇处。
(2)个人自荐。请于11月11日前直接到党政综合办贺克勇处报名。
2.资格审查。学院对被推荐人和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
3.研究聘任。学院在各系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提出各系主任、副主任初步人选,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正式聘任。
五、任职期限与考核
1.系主任、副系主任每届任期4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学院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系主任、副系主任聘期内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履职尽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任。
六、工作要求
1.系主任、副系主任换届工作事关各系的发展和学院工作的全局,希望各系高度重视,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够参与相关工作环节。
2.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本系全体教师会议,并努力营造讲大局、讲正气、讲团结的良好氛围。
3.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共同做好本次系主任、副系主任的换届选聘工作。
4.各系召开全系教师大会的时间和地点确定后,于会议前2天报党政综合办公室毛勇鹏处。
5.在选聘工作期间,现任系主任、副系主任要正常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