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外事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拟招聘岗位:监控中心岗位1人、越南语翻译岗位1人、工程岗位1人。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三)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足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和能力要求(详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姓名+岗位”的名称发送至邮箱:fcqwsb2290141@163.com。
1.《防城港市防城区外事办公室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职称证和重要的资格及奖励等证书的扫描件。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到防城港市防城区外事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如现已从业者,还需提供工作证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通过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五)工资待遇:岗位工资执行《防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防区政办发〔2019〕9号文)的标准,其中监控中心岗套用第二类普通工作人员类,翻译岗和工程岗套用第一类专业技术人员类。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为正式聘用的80%。聘用期内社会保险(四险)按防城区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防城区外事办公室负担。
五、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区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防城区外事办公室综合股联系。联系人:黄显雄,0770-2290141、1827702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