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理工学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现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应用型本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3年,阿克苏地委、行署着眼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与新疆大学合作洽谈谋划在地区建大学,并达成了规划建设协议。201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隶属于新疆大学管理的科学技术学院(该学院成立于2002年,为民办独立三本院校)逐步搬迁至阿克苏。2015年,阿克苏地委、行署筹措资金15亿余元,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于当年3月开工建设科技学院阿克苏校区,并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招生,创造了高等教育史上的新疆效率、阿克苏速度。至2017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已整体搬迁至阿克苏,并于同年开始筹备转设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6月10日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关于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新疆理工学院的函》(教发函〔2019〕51号)。新疆理工学院的成功转设,是阿克苏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填补了阿克苏高等教育的空白,补齐了新疆理工教育的短板,铸就了培养区域性高素质人才的摇篮。
学校现占地面积3000余亩,拥有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34个本科专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其中通信工程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工程为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紧紧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对接地区“76331”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研任务,学校教职工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在校生15000余人。学校立足阿克苏,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为己任,秉持“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校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书写隽永篇章。
(详情见学校网站:http://www.xjit.edu.cn)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能够做到“爱校、护校、荣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四)应聘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8日(含)及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11月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要求和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7.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在读(尚未毕业)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理工学院主页(http://www.xjit.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7日,后续公告请以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12:00时至12月7日20:00时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资料投递邮箱为xjlgrsc@163.com。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代码+获取招聘信息途径+所学专业+学历+姓名”命名。
(1)应聘人员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新疆理工学院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表按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插入《新疆理工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指定位置》,网上报名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疆理工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4.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997-2205508、2205827
(三)资格审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若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2年12月7日20:00前提交有效应聘材料(指交全必交材料)的人员,报名结束前未交全必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主页上公布。
(四)考核与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会计岗位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
1.高层次人才岗位考核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包括学术水平答辩及专业水平认定。学术水平答辩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专业水平认定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
2.会计岗位考试
(1)会计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罗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会计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3)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调整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5)笔试、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成绩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前一日,入闱下一环节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等额递补;考试当日,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考试)结果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公布。
(五) 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察
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素质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拟聘用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7-2205432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我校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相关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理工学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