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事业单位 福建

莆田市秀屿区残联关于招聘埭头镇残疾人联络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9 11:31     浏览量:951

埭头镇残疾人联络员即将退休,为了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工作,根据莆田市残联、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人社局印发《莆田市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市残联〔2020〕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聘埭头镇残疾人联络员一名。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残疾人联络员的选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实际,以密切乡镇与残疾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推动基层残联组织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目标,夯实基层残疾人工作基础,不断增强其对基层残疾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从而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选聘职位。

埭头镇残疾人联络员一名

三、基本原则。

在选聘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选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宣传、公开报名、公平竞争、公示结果的方式进行。

2、考察、择优原则。对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政审考察,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3、就地原则。应聘者应是秀屿区户籍的居民。

四、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秀屿区户籍、持有效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肢体,四级视力或四级听力残疾且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或具有秀屿区户籍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健全人。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威信高、人缘好。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行动较为方便,能胜任残联安排的工作岗位和下乡工作,具有熟练的电脑操作技术。无其它重大疾病。

4、年龄在18-35周岁(以文件发布时间计算)。

五、选聘的程序。

1、残疾人联络员的选聘工作,由区政府残工委成立的秀屿区选聘埭头镇残疾人联络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残联和埭头镇有关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区残联牵头组织实施。

2、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近期2寸相片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区残联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少于3名的,不予开考。

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个步骤。笔试、面试成绩按5.5:4.5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题目由区残联统一命题,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前三名的,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内容是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办公软件现场操作。

4、体检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选聘职位依名次1:1确定入围人选,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用残疾人。由区残联组织体检、考察。若出现第一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从事这一工作的情况,按排名次序递补候选人进行体检考察。

5、公示试用。选聘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

6、签订聘用合同。本次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用工形式采取聘用方式进行。

7、培训上岗。聘用合同签订后,由区残联和埭头镇残联分别组织对联络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六、残疾人联络员基本职责。

1、残疾人联络员由区残联和所在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协助镇残联理事长开展残疾人工作。

2、残疾人联络员密切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掌握村(社区)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状况及需求,听取意见,反映心声;同时向残疾人宣传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思想政治工作。

3、配合区、镇残联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4、按时参加区、镇残联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残疾人联络员的待遇和管理。

1、残疾人联络员的工资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计发,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

2、残疾人联络员实行培训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对选聘的残疾人联络员由区、镇残联进行培训,掌握相应的残疾人工作知识后方能上岗,每年由市、区残联对在岗联络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残疾人联络员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对联络员的工作情况,区残联要进行绩效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或一年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残疾人联络员聘任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原则上聘期为一年一聘。对工作积极,能够胜任的联络员,聘期满后可继续聘用;对工作不力,不能胜任的联络员,予以及时辞退。

八、具体步骤。

1、宣传发动。11月8日-11月18日,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张贴选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21日-11月25日,按照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要求组织报名(报名联系方式:黄嘉新 13159451310),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莆田市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市残联〔2020〕77号)》和电脑基础知识、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技术等。笔试和面试由区残联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11月30日上午进行笔试,12月2日公布笔试成绩,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人选;12月9日上午进行面试,12月12日公布面试成绩。

4、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的5.5:4.5计算总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12月16日按选聘职位依名次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有关体检标准进行组织),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12月21日开始,由区残联会同所聘的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第一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从事这一工作的情况,按总分排名次序递补,并重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直至考察合格。

5、进行公示。在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聘领导小组确定残疾人联络员初步人选,分别在区残联和所聘的镇进行公示。

6、试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残联发文通知,拟聘人员镇残联工作,进入两个月的试用期。

7、审批。拟聘人员试用合格后,由镇残联填写《残疾人联络员审批表》报区残联审批。试用不合格,不适合该岗位工作,由区残联通知镇解除所聘的合同。需递补聘用人员的,经报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递补。

8、签订聘用合同。残疾人联络员经区残联批准后,联络员本人与埭头镇签订聘用合同。

9、上岗培训。聘用合同签订后,由区残联和埭头镇残联分别组织对联络员进行岗前培训。

莆田市秀屿区残疾人联合会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