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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梨树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9 13:33     浏览量:974

梨树县位于吉林省西南部,地处松辽平原腹地,农业基础雄厚,区位优势显著,素有“东北粮仓”和“松辽明珠”之美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梨树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梨树县专业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特此公告如下:

一、引才名额

围绕梨树县重点领域发展,计划利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1人,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报名县直事业单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为公告发布之日。

6.报名梨树县康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除具备前4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经梨树县各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现职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简称“社工岗”)中的“两委”成员。

②“社工岗”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至少满2年,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至少满3年。

③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引才条件

1.报名县直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本科、研究生均须取得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研究生的本科阶段也须取得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

2.报名梨树县康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岗位条件

对于报名县直事业单位的人员,本次引才不设置具体单位及具体岗位,人才引进后,编制落在县直事业单位,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县直部门人才需求,结合引进人才专业特长进行统一分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拥有梨树县公务员(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8.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网址为: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l/07spls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结合所学专业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①报名县直事业单位的人员:还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全日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报名梨树县康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还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年梨树县优秀“社工岗”事业编制考试资格推荐表》(推荐表须有街道党工委及县委组织部盖章)扫描件。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按报考无效处理。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条件不符或报名材料缺失的,视为报考无效。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初审

引才部门依据引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情况。

四、引才考试

对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要先参加笔试,笔试通过后,方能进入面试环节。(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身份报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岗位引进人数设为3人及以上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引进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引进人数少于3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引进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

1.对于报名县直事业单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引才公告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报名梨树县康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公告的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视为未通过面试,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为保证引才质量,当某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设置的引才人数时,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人数的70%确定面试通过人数(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计算人数)。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shu.gov.cn)发布的相关补充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面试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视实际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的,由梨树县委组织部、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拟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名单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办理入职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对于报名县直事业单位的被引进人员,应与梨树县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1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报名梨树县康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聘用,聘用后应继续在原服务社区工作3年以上。

七、政策待遇

报名县直事业单位的被引进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安家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引进的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也需要是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以本人身份在梨树县内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房产部门产权证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标准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标准为12万元。

3.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定相应工资待遇。管理岗的,硕士、博士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4.选拔任用。对于引进的硕士、博士人才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乡(科)级领导干部。

5.合同履行。报名县直事业单位的被引进人员要在梨树县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提前离职的,按照辞退处理,并解除其事业单位编制。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引才工作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shu.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0434—5256866(梨树县委组织部人才引进服务中心)

报考梨树县康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0434—5224849(梨树县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0434—5288077(梨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引才任一工作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引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本次引才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梨树县委组织部。

十、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

考生应随时关注了解疫情动态及各地防控政策,确保自身行程及健康状况符合梨树县疫情防控要求,并积极配合考试现场相关工作;凡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有其他要求,将另行通知。

附件:

中共梨树县委组织部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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