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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9 14:48     浏览量:800

因工作需要,经绵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检验等专业三级政府雇员6名。

二、岗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11月13日。

2.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姜静,联系电话:0816-2530605,地址:绵阳高新区石桥铺东路6号创意联邦6号楼3楼302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第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须体温正常、健康状况良好,报名时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对入境和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在未完成管控措施之前不得参加报名,天府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省外回川人员来高新区报名者均须扫“入川码”,并持入川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异常者均不得参加报名。报名期间防控措施将按照各级防控指挥部要求做适时调整。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由绵阳高新区疾控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终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实施,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依次按其他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由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实际操作、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请区党工委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举报者应实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安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此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区社发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招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社发局纪律检查委员会0816-2600901;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16-2530605。

绵阳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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