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7〕33号)和安庆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工作的通知》(宜卫人〔2019〕38号)文件精神,现就潜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管乡用”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拟招聘“县管乡用”人员7名(市立医院医共体5名,中医院医共体2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潜山市人民政府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潜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管乡用”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1月(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潜山市2022年度“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7〕33号)和安庆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工作的通知》(宜卫人〔2019〕38号)文件精神,简化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和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QQ邮箱:445653941@qq.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应聘岗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对网络提交报名资料不齐全的,退回报名资料进行补充,资料补充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17:00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或提供材料仍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潜山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4日8:30—11:30,14:30—17:30携带相关材料到潜山市卫健委一楼会议室(地址: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370号)进行资格复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报名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亲笔填写的《潜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报名之前自行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潜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其他要求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面试等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在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0人的情况下,先笔试确定前40名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人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考试面试成绩须达65分及以上;当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4、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人员每人须缴纳面试费80元。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潜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现场抽签予以确定。
3、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潜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潜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个人防护,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6-8938519(市卫健委)
监督电话:0556-8934556(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潜山市2022年度“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