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充实丰山镇宏兴、和兴等2个社区工作队伍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区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户籍所在地华安县丰山镇或在华安县丰山镇居住满两年以上,18周岁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表
序号 | 招聘 单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位要求 |
1 | 丰山镇人民政府 | 01 | 社区工作人员 | 2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中专高中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2 | 丰山镇人民政府 | 02 | 社区工作人员 | 2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中专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审核: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1月 10日~11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以下材料到华安县丰山镇党建办公室(家俱城A1-208)参加报名资格审核: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的原件和A4复印件各一份(如非丰山镇户籍人员提供丰山镇居住满两年以上相关证明);
2.《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在照片栏上贴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二)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丰山镇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未达到1:2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分数与面试成绩分数各占50%的比例计算。若名次并列,面试分数高者优先聘用。
四、体检
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县公安局出具的有无刑事记录证明。招聘单位采取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定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华安县社区干部工资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工作职责:服从丰山镇工作安排,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本方案由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
3.联系人及电话:占女士:18059693506,戴女士:15759125760
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1寸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入党 时间 | 健康 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电话 | |||||||||
学历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
简 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