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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11:37     浏览量:918

为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充实丰山镇宏兴、和兴等2个社区工作队伍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区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户籍所在地华安县丰山镇或在华安县丰山镇居住满两年以上,18周岁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表

序号

招聘

单位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位要求

1

丰山镇人民政府

01

社区工作人员

2

不限

40周岁以下

中专高中及以上

中共党员

2

丰山镇人民政府

02

社区工作人员

2

不限

40周岁以下

中专高中及以上

不限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审核: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1月 10日~11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以下材料到华安县丰山镇党建办公室(家俱城A1-208)参加报名资格审核: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的原件和A4复印件各一份(如非丰山镇户籍人员提供丰山镇居住满两年以上相关证明);

2.《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在照片栏上贴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二)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丰山镇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未达到1:2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分数与面试成绩分数各占50%的比例计算。若名次并列,面试分数高者优先聘用。

四、体检

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县公安局出具的有无刑事记录证明。招聘单位采取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定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华安县社区干部工资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工作职责:服从丰山镇工作安排,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本方案由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

3.联系人及电话:占女士:18059693506,戴女士:15759125760

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岁)


1寸

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入党

时间


健康

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学历学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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