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公示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档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zljsgcxx@126.com, 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1)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下载,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签名后扫描)。
(2)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须提交电子表格,不能以PDF、图片格式提交)。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学位证。
(5)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备案表所附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7)如报考岗位有职称、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8)本人近期免冠证件彩照。
注意事项: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姓名+岗位序号”,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报名上传的材料必须齐全并清晰,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校招聘联系人进行咨询。
4.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报名表本人承诺处亲笔签名。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未被聘用者报名材料不退还。
5.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岗位序号1、岗位序号2以面试成绩为考生的分数;岗位序号3、岗位序号4、岗位序号5、岗位序号6、岗位序号7的笔试、面试分数合计(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为考生的分数。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需要笔试的岗位:岗位序号3、岗位序号4、岗位序号5、岗位序号6、岗位序号7。
(2)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3)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4)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6)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凡报考岗位序号1、岗位序号2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2)凡报考岗位序号3、岗位序号4、岗位序号5、岗位序号6、岗位序号7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3)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不够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因需要进人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否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采取试讲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岗位序号1、岗位序号2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岗位序号3、岗位序号4、岗位序号5、岗位序号6、岗位序号7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2.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