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司法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双台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院、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共计22名,其中区人民检察院7名(男性5名,其余2名不限性别),区人民法院15名(男性9名、女性2名,其余4名不限性别)。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司法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较强的适应岗位需求的心理素质;户籍为盘锦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体为1992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法学类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体为1987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qrssf2022@163.com),同时必须进行电话确认(电话:0427-2360408)。
2.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3.提供材料
所需材料提交扫描件,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发到报名邮箱,压缩名称为“姓名+岗位名称”,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2022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需提供个人手写签名PDF版及word版各一份);
(2)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4)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jpeg格式);
(5)学历材料;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
(7)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三年《个人信用报告》;
4.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从报名到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报名上传资料后,必须及时与考务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电话确认报名情况并核实收件情况,以免由于网络问题影响资料接收。凡是未进行电话确认导致报名信息接收不畅、未报名登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对初审合格人员收取50元报考费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聘用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根据报名人员初审合格数量确定考试方式,在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与报考岗位初审合格总人数超过1:3比例的情况下,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在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与报考岗位初审合格总人数小于或等于1:3比例情况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如进入面试人员未达此比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在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与报考岗位初审合格总人数小于或等于1:3比例情况下,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生总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4.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在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视情况予以补齐。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分为资格条件再复查和政审两个方面。资格条件再复查主要审查报考条件要求的各类原件或个人档案。政审内容为报考条件的第三项内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分别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聘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6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报名、笔试、面试时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能会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政府网站。
4.咨询电话:0427-2360408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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