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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关于公开招募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第三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14:24     浏览量:831

据《进一步做好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2〕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第三轮补招屏山县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本轮招募31名高校毕业生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从事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以下简称公卫特别岗)相关工作。公卫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2020—2022届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和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招募对象扩大到以下范围:

1.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未就业省外普通高校2020—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3.未就业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4.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中职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9日起至11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报考人员将填好的《屏山县2022年公卫特别岗招募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学位证(如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范围的一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版),以及本人近期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的JPG格式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提交至邮箱:305955330@qq.com;(2)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请注意查收QQ邮箱回复邮件,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领取准考证:(1)时间: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2)地点:屏山县屏山镇行政中心2号楼10楼1005办公室;(3)另需提交资料:报考人员须携带《屏山县2022年公卫特别岗招募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一份(若为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加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如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范围的一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指定报名点工作人员对照招募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及提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招募方式

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校医辅助岗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健康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官方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招募岗位实际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调剂

本次招募根据招募情况,医疗卫生岗和校医辅助岗统筹使用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名额调剂。

(四)体检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相关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员,如再相同的,由县级招募专班确定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后再上岗。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此次招聘岗位实行统一招聘,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卫生岗的岗位设置,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校医辅助岗的岗位设置,分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相关优先条件优先选岗,如再相同的,按学历由高到低、2022级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由小到大进行选岗。

(八)签订协议:服务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九)岗前培训:由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十)正式上岗(2022年12月前)。

四、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照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区)的县、乡(镇)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并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请考生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和“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中、低风险地区和其他需重点关注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照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当时最新管控要求执行。

2.考生领取准考证当天和参加笔试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请考生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变化,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领取准考证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则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31-5720085(考务咨询), 0831-5720605(疫情防控咨询)。

屏山县卫生健康局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

屏山县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第三轮)招募岗位表

招募单位

岗位类型

招募名额

岗位编码

招募条件

服务单位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屏山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岗
(含应急岗)

31

C511529001

中专及以上学历

1.中专学历限医药卫生类专业;2.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医药卫生类专业优先)。

1.限未就业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医疗卫生应急岗;2.限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2022届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20—2022届四川籍毕业生。

屏山县人民医院、屏山县中医医院、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屏山县中都镇中心卫生院、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屏山县龙华镇卫生院、屏山县书楼镇卫生院、屏山县大乘镇卫生院、屏山县新市镇民族中心卫生院、屏山县新安镇卫生院、屏山县夏溪乡卫生院、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卫生院、屏山县屏边彝族乡卫生院。

屏山县教育体育局

校医辅助岗

C511529002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医药卫生类专业优先)。

限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2022届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20—2022届四川籍毕业生。

四川省屏山县新市中学校、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屏山县书楼初级中学校、屏山县大乘初级中学校、屏山县新安初级中学校、屏山县屏山镇鸭池中学校、屏山县锦屏镇初级中学校、屏山县锦屏镇富荣九年制一贯学校、屏山县夏溪乡中心学校、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学校、屏山县龙华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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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山县2022年公卫岗招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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