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22〕14 号)文件精神,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共计划招聘35人,经第一次招聘,仍有4个岗位计划招聘5人出现空岗,现进行第二次招聘,聘用人员按用编人员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实行定岗定编不固定人员,岗位管理,合同用人。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如学历、资历、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岗位表》。
(四)报考年龄段:18周岁至35周岁,指1986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18周岁至40周岁,指1981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最低服务期内的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11月14日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股(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融水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用编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3.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县卫健局同意,可在报名后10天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落款时间必须在这个时间内),未能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笔试
(一)内容及范围
1.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见附件一。需笔试岗位考察相应岗位类别的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2.招聘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免笔试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6,招聘单位向卫健局提出申请,经卫健局同意,可增加相应专业笔试。
(二)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教学楼(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85号)
(四)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考场。
2.报考人员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相关笔试用品(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笔试用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格后签到进入考场。如发现携带有计算、存储或通信等功能的工具进入考场,按作弊处理。
3.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定为50分(含50分)。
4.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2年12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广西融水民族卫生学校教学楼(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85号)
(二)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持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两份材料缺一不可),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格后签到进入候考室。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其中,在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综合成绩
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增加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二)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用编人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考前7天,考生已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7天,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外地来柳州的考生应按柳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向社区报备。
(2)考前7天,考生未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未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前7天内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提供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的解除隔离纸质证明和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当时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十、有关说明
(一)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相关程序可以在体检后完成。
(二)本公告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三)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772-5122601;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5122601;
3.监督电话:0772-5137271。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