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男女不限,工作地点在东安县。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城管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具有本县户籍或夫妻一方为东安县户籍;
(三)、年龄在20—40周岁(即2002年1月1日以前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警校、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原单位未书面同意其参加招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
四、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
试用期(1个月)期间基础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础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400。
2、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聘用单位为招聘人员购买养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合计约850元/月左右,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负)和人身意外保险(100元/年)。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录聘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及结束时间: 11月 11日 至11月 16日止
2、报名地点: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东安大道紫瑞华庭二楼中国农业银行旁)。
3、提交报名材料: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相关技能资格证书原件、户口本原件、退伍证原件和4张2寸免冠照片。
4、我公司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初审:由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组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安排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取前10名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退役士兵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负)。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纪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报到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者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0746-4223777 13574628863唐红梅
东安县天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