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条件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文化层次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招录的方法和程序
招录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与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章县人民法院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录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宜章县人民法院网(http://hnyz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下载《宜章县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将本人的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法院工作经历证明扫描成图片的形式一并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498680877@qq. com(注: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7时止。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4日
(2)资格审查地点:宜章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8办公室)
(3)报名人员需携带的资料及装订顺序:
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⑥法院工作经历证明。
(4)如本人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3.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宜章法院政治部汇总报名人员情况后,组织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由政治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对象自行负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中途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本院确定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宜章县人民法院网(http://hnyz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我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招录对象,与郴州市人才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如合同期内工作表现出色,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司法辅助人员不同岗位按2000-3500元/月标准付劳务费,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享受就餐补贴,试用期满可加入院工会,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制度。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0735-3766721。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