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塔城市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成效,更科学迅速完成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结合当前疫情发展形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制外核酸检测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塔城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工作人员20名: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具有检验技师资格证书、有PCR上岗证及生物安全证书者优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四)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2004年11月10日至1982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录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或辞退人员;
(三)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四)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六)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七)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八)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2日10时00分--2022年11月30日20时00分。
报名邮箱:1329349199@qq.com
报名联系电话:0901-6229808
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
2、如报名时提供的应聘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筛选,按照招聘要求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将通过电话方式单线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核实,可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治审查
招聘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塔城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周,集训期间自行退出或考核不达标者不计发工资。经培训及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编制外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3820.02元(含基本工资、五险、岗位补贴)。另学历工资:大学专科学历1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200元/月、研究生学历300元/月。其他待遇按《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电话,以防错过相关面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二)在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工作中,均请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塔城市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