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卫生人才队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具体职位情况详见《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办法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9日(8:30-11:30,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及方式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新鸿路6号成华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六楼人力资源部,接受现场报名。
(1)下载(点击表格即可下载)填写《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信网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以及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
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漏填、错填,照片处贴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在签名处签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纪违规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者相关资料均报成华区卫健局人事科审核备案。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核。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根据考核通知。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采取取平均分的办法统计应聘人员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方式参照《成华区妇幼保健院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实施方案》执行。
(三)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华区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非部队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按该招聘职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确定聘用岗位后,在成华区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依次等额递补1次(考核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者)。
七、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审核确认。
(二)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考核招聘纪律
考核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28-84304311
监督电话:028-84314122
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