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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5 18:12     浏览量:874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管理实施意见》(巫山委办发〔2019〕92号)要求,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见《巫山县2022年11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身份性质、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报考人员需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3年以上;

4.近五年内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视同年度考核合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

5.近三年内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或不定等的;

7.品行表现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8.公招人员在聘用单位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四、考试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见附件。

3.资料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巫山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巫山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详见附件6)。

4.收费标准: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每科收费50元。

5.选调比例: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若某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形成竞争,则相应递减选调名额。如无法递减的,则需经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综合评判合格,方能降低选调比例。

(二)比选

根据报名情况,分岗位进行比选。比选主要指标为:

1.学历、职称、工龄情况。

2.年度考核、获奖情况。

3.人岗相适情况(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工作匹配度)。

4.工作实绩及工作表现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根据以上比选指标综合判定选调对象。如综合判定无法确定选调对象,则通过笔试的方式确定选调对象,笔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考察

根据选调单位所设选调岗位人数,按综合评判(或笔试)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转聘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转聘。凡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调动转聘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选调人员岗位等级根据调入单位岗位实际予以重新聘任。

七、工作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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