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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环保网格监管员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15 19:11     浏览量:1086

为全面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措施,夯实基层网格监管工作基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网格监管员(非在编)。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招聘岗位:环保网格监管员17名。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0月17日至2004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3.文化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9日-10月25日17时。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通过“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zpkl.zzrcjt.com/)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17:00,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版。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交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材料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应当准确无误,确保通信顺畅。因信息填写有误等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96-2671536。

四、资格初审

1.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报考资格初步审核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0月30日17时,应聘报名人员可自行登陆查询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11月2日12:00前提交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2.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请各位考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相关考试信息将于第一时间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3日10:00至2022年11月5日17:00。

五、考试内容和办法

(一)考试考核办法

1.采用笔试形式的考核办法。

2.按报考相应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象。

3.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的,在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生如遇笔试卷面分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内容统一为公共知识面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3.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设置合格线,但存在未参加笔试、考试过程中违规或笔试成绩0分者均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4.考试地点为漳浦县城区,具体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6.通过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对笔试成绩进行开放查询。并公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天。

7.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下载打印《2022年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参加考试当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

(三)资格复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认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时,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查询结果纸质版;

(3)岗位中其他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如: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

以上材料原件按通知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自行留意网上考务信息通知,逾期提交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进入考察的考生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的考生,将取消其考察、体检资格,可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因本人放弃本次应聘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

(二)政审

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工资待遇。经研究确认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有“五险”,工资待遇实行绩效管理。

2.有关递补说明: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或因经资格条件审核不符要求的岗位可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拟聘对象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有关的成绩查询、资格审核、体检、公示等考务信息都将在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zpkl.zzrcjt.com/)进行公示,请报考者注意查阅,及时了解相关考务信息。

4.公开招录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录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报到,若无正当理由又不告知原因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5.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录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6.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联系人:李女士

3.联系电话:0596-310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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