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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0-08 17:16     浏览量:109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为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逐步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的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将2021年我县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只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二)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三)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招聘岗位详见:《融水县2021年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表》(附件1)。

二、激励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参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分配,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二)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三)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聘期结束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相关部门核准,由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按用编人员管理;对于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本人志愿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经相关部门考核、核准,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空余编制内,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并将其纳入编制内岗位管理。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3日。

2.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股(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融水县2021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本次招聘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程序

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人员,以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需经面试、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面试(2021年10月)

面试前3个工作日,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考生由于通讯工具不畅通等个人原因造成贻误面试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不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同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相同且超出1:1的比例时,需在当日增加面试,增加面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当日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公布于考点、卫健局公示栏。

五、考核

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的人员,根据桂人社发[2011] 155 号和桂人社发[2015] 37号文件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审定的名单确定考察时间并组织考核考察。

非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的人员,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还需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和聘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个人承担。各规定流程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相应递补条件依次递补。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人员,须提交延期体检的申请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七、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举报监督电话:0772-5137271、0772-5122405。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融水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如政府门户网因维护、升级等原因无法发布公示、公告时,以电话通知为准。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单位须书面说明原因。2021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申请延时体检的,相关程序可以在体检后完成。

(四)本次招聘考试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按招聘比例承担。

(五)本公告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六)报考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772-5122601。

融水苗族自治县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

卫生健康局

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

融水苗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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