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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2022年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招引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6 2:50     浏览量:1037

为推动勐海县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三个示范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引进和储备更多优质人才资源。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勐海县面向高校和社会公开招引高层次人才20名(岗位分为党政储备人才岗、教育英才岗、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面向社会(高校)招引以下优秀人才:

(一)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

招引对象不含单位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引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愿意积极主动服务勐海县发展。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有志青年。

3.报名教育英才岗或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岗的,报名时需具有教师资格证或从事医疗行业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2年11月15日为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符合“六个优先”原则的优先引进:一是博士研究生;二是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三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四是担任过校级、院级学生干部的人员;五是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六是具有与招引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六个优先”原则始终贯穿招引环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承诺在勐海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入职后县内调动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用人需求和招引人才的专业特长、综合素质等统筹安排。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招引。

4.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吸毒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存在涉嫌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涉嫌“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涉林违法、酒驾醉驾、交通肇事罪、参与“偷引带”、属于“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在核查依法纳税、依法经营、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接受审计等情况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一)岗位安排。服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聘用为县直或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安居保障。在勐海辖区内无住房的,提供两居室人才公寓作为人才安居保障。同时,有购买勐海县辖区内商品住房意愿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提供优惠条件。

(三)工资待遇。本次招引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培养选拔。招引人才作为党政储备人才或教育英才、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表现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符合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按照《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择优调任至党政机关工作。

四、招引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按顺序以统一的PDF扫描件形式报送到邮箱:mhrczy@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所学专业+意向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7日18∶00止。报名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联系人:韦老师、熊老师,咨询电话:0691—5135052。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勐海县2022年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招引报名推荐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本人近期正装免冠证件照,背景为浅蓝色,尺寸600(宽)×800(高)像素以上,50kb内存以上,JPG格式(不作扫描,单独提交);

(4)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院校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任学生干部情况(担任校级、院级学生干部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

(6)奖励情况(加盖校级以上公章的奖励证书);

(7)资格证书、专利证书;

(8)其他材料(发表的重要文稿等)。

(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结合招引基本条件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面谈通知的视为“未进入”下一招引环节。

(三)线上面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开展线上面谈。根据面谈情况,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在勐海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综合测试)通知书,明确面试(综合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五)面试(综合测试)。教育、医疗类考生由行业部门按照岗位需求开展综合测试,其他专业考生统一进行面试。面试(综合测试)结束后,结合计划招引人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主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递补。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岗位分配、自愿放弃体检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十)公示和聘用。在勐海先锋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须在签订聘用手续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合同协议。

五、其他要求

(一)报名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勐海先锋微信公众号了解招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本次招引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后,放弃面试(综合测试)等后续环节的,须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参与面试(综合测试)后未参与后续环节,未按规定到招引单位报到等浪费资源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三)对违反招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面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中共勐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续通知为准。

中共勐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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