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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邹平市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6 15:52     浏览量:589

为优化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6号)等规定,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邹平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高中教师1人,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须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青年优秀教师。

(二)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四)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五)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引进范围中(一)类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海外留学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应于2022年11月2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6.2022年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4号)文件执行,此类考生需提供“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此类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需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取得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按文件规定处理。

邹平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2022年11月21日8:30——11月25日17:00,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pjyrs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并联系邹平市教体局人事股(电话:0543-4268073)予以确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22年邹平市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和电子版);

2.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

3.有效期内身份证(提交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

6.市外就业在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原件扫描件,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的,经审查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查。

资格初审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部门负责,审查结果将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或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2022年11月26日8:30——11:30带近期同底1寸照片2张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701室进行现场审查并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评议。

面试评议时间:2022年11月27日,地点:邹平市黄山实验小学(邹平市醴泉七路366号),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占60分(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答辩占4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试讲用教材:使用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评议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

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4268073

招聘监督电话:0543-4268068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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