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龙岩市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综合股干部1名(参公事业);
2.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业务股室干部1名(参公事业)。
二、选调范围、对象
按照身份编制类型对等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报考人员须为龙岩市各县(市、区)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综合股干部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有1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验优先;业务股室干部经济贸易类或有1年以上经济类工作经验优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4)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规定应予以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投资促进中心综合股(新罗区军民路2号国芳综合大楼10F);联系人:黄炜,联系电话:0597-2331482。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必须本人亲自报名,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单位的需主管单位同意)、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两张。有综合文字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从事综合性文稿写作的工作经历证明及个人主笔的文稿2篇。
(二)资格审查
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有关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选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100分制):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当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足3:1时,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开考或等比例降低。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文写作能力。
2.面试(100分制):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原则上按1:3的比例,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优先考察,若面试成绩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最高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
(四)体检
根据各岗位最终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龙岩市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成立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和事业单位聘用考察标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岗位有关要求,发现有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的,则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经中心党组会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将在新罗新闻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择优选调。
2.严格选调纪律,按照人事选调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选调人员,通报有关部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