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人,聘用控制数人员11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其他说明: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非2022年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柳州市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使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已经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含直接考核入编人员,以及聘用后辞职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
(8)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11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4日17: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68)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17:00(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在2022年11月16日8:30至11月24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核减招聘人数开考。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详见附件4)。
(二)本次招聘不收考试费。
(三)下载报名表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和准考证电子文件,请及时下载该电子文件并妥善保存。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
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常识、公文写作等,有主客观题,考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12月3日(星期六)8:30—10:00,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齐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照顾加分)。
(三)考试类型
1.笔试+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2年12月中旬)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县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4.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请进入名单的报考人员,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公办中小学聘用控制数)的报考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5.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鹿寨县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7.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面试资格初审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8.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其中,在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直接面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人社局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鹿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报名网站(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68)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单位须书面说明原因。2022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拟聘用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相关程序可以在体检后完成。
(四)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安全进行,此次招聘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三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可正常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六)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6820319;
3.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71)3930331;
4.监督电话:(0772)6812463。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