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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关于2022年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17:39     浏览量:621

根据公安勤务工作需要,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二类编外人员16名。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岗位以派出所为主),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应聘者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应聘者不限户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2.应聘者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至2004年11月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身高:男性168cm及以上。

(2)体重:男性不低于50kg。

(3)视力:裸眼视力须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4)听说基本能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会讲普通话。

(5)体表无纹身,符合队伍管理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史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聘用流程组织实施。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7日至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837866184@qq.com或邮寄到: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28号坡头公安分局政工室(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2.报名资料:

(1)《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内含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扫描件)。

资格审查时,我局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五、考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纯客观题型,主要应聘者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应聘者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试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者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登录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tq.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体能测试

1.测试人数:应聘者按照不多于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2.测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测试项目:10×4米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4.合格标准:

(1)10×4米往返跑的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男性为≤13〞1;31岁(含)以上男性为≤13〞4;

(2)纵跳摸高的合格标准为男性≥265厘米。

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项考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预定比例时,悉数参加。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维、沟通、应变等方面能力。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应聘人员依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二)政审

我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政审。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tq.gov.cn)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反映。

八、录用

通过上述体检、政审的应聘者,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

九、补录

此次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六个月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我局在合格应聘者中进行调剂补录。

十、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期间,月薪4200元(含应缴交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费用)。

(二)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统一配发制服和工作证件。

(四)我局建立相应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笔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支付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等有关事项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tq.gov.cn)上公布,应聘者需留意相关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十二、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28号坡头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李警官18998794360,庞警官13729093461。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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