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条件
1. 中共党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人力资源、行政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有3年及以上大型国企、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年龄在2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4. 熟悉人力资源、办公室行政、后勤管理等相关工作;熟悉劳动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文字功底,擅长各类公文、行政管理制度的撰写,有较好的文书写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较强的执行力、团队协作精神。
5.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关注“两江新区直聘”回复“两江公证处1118”获取联系方式。
(二)资格初审:实行网上审查,2022年11月28日资格审查结束,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初审的求职者。
(三)笔试、面试
笔、面试时间:拟定2022年12月1日。
笔、面试地点:重庆市两江公证处会议室。
(四)复试
笔试\面试合格者,根据总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进入复试。
复试时间: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求职者。
复试地点:重庆市两江公证处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学信网上认证报告1份、如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及面试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标准和要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凡因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而产生缺额情况,按总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与公证处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基本薪酬和岗位绩效,缴纳五险一金。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各项纪律,按时报名和参加面试,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胡老师:15882357293。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两江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