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丹江口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1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他要求。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丹江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资料、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在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dj.rzv5.com/完成。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免笔试考生不需缴纳笔试费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即视为完成网上报名),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18∶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3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0月23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4 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凭有效证明材料退费。
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网上报名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市干部教育考试中心,电话:0719-5239200。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个类别分类设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试范围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量。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硕士学历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技能技师任职资格),确需保留岗位的,经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经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予以保留,划定折算后为70分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高中阶段教师采取无学生讲课),总成绩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硕士学历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技能技师任职资格),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面试人员入围比例可放宽到1:2。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不予录用。(高中阶段教师招聘人数不足的岗位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调剂岗位的顺序为:数学、语文、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空缺岗位按照以上学科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学科1名,该岗位无递补人选时,顺位递补下一个学科,直到递补满额为止。)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站(http://www.hbdjk.com/)发布。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考生综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10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
2、政策性规定加分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9月30日。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丹江口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于2021年10月29日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丹江口市车站路30号人社局705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2021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予办理。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丹江口水都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岗位需要,经研究同意后可递补聘用人选。
七、防疫要求
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丹江口水都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公告由丹江口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9-5235629、5213039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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