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方式
共有4种博士引进方式:
(一)军官直接选拔招录
(二)文职人员免笔试招录
(三)博士后引进
(四)劳动合同引进
二、引进类别
(一)军官直接选拔招录
1.招录对象
主要招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部队急需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量从非“双一流”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届博士毕业生中择优选拔。
2.招录条件
(1)学历条件: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
(2)年龄条件:截止毕业当年年龄不超过34周岁,工作急需的,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年龄可放宽1岁。
3.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
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课时费、防暑降温费等,专业技术军官享受专门的岗位等级津贴和绩效津贴,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随个人成长和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升薪资待遇。
(2)医疗待遇
军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免费医疗;军官父母及配偶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惠医疗(医保结算后门急诊费用予以减免20%,住院费用予以减免50%)。
(3)住房待遇
单位提供公寓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
(4)其他待遇
享受健康体检、探亲休假、探亲路费、子女入托入学、保育教育费、夫妻分居补助费、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费、随军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
4.联系方式
刘老师:023-68755793
(二)文职人员
免笔试招录
1.招录条件
(1)人员类别: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
(2)学历条件:全日制博士(“双一流”优先);
(3)年龄条件:不超过45周岁。
2.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等,专业技术文职人员享受专门的等级津贴和绩效津贴,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随个人成长和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升薪资待遇。
(2)保险待遇
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3)住房待遇
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享受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补助。
(4)其他福利
享受健康体检、探亲休假、探亲路费、子女入托入学、保育教育费、夫妻分居补助费等福利待遇
3.联系方式
龚老师:023-68755331
(三)博士后招聘
1.招聘对象
博士毕业3年以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入站时间为准)。
2.招聘条件
(1)招聘专业: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专业;
(2)进站时长:视情可申请2-4年在站工作。
3.福利待遇
(1)无劳动人事关系博士后
基本工资按照医院专职科研人员同等待遇享受18-42万不等收入;购买五险一金;提供二室一厅公寓(可拎包入住);年度体检;办理子女入托入学。
(2)有劳动人事关系博士后
基本工资由合作导师每月发放不低于4000元劳务费;提供二室一厅公寓(可拎包入住);年度体检;办理子女入托入学。
(3)达到出站标准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享受2.4万-43.2万不等的出站绩效(一次性发放)。
4.联系部门及联系人
医务处教学办:翁老师 023-68755364/18223410967
(四)劳动合同引进
1.引进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军队医学事业,遵纪守法,未参加过邪教组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2)学历条件:全日制博士(“双一流”优先)
(3)年龄要求:初级职称35岁以下,中级职称40岁以下,高级职称50岁以下。
(4)资格条件:应具有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
(5)身心要求:达到军队聘用人员录用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标准。
2.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根据岗位类别享受年薪或月薪待遇。
月薪制,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超劳绩效”组成(年收入约18-40万元)。基本工资部分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年薪制,根据其科研成果、人才奖项等综合业绩,确定薪酬待遇标准。科研岗年薪14-100万/年,实验技术岗年薪12-19万/年。
(2)博士津补贴
博士津贴3000-5000元/月,并享受租房补贴1080-2960元/月(参照军队同级别住房补贴标准)。
(3)成才扶持
可申报青年博士孵化计划10-30万。优先选派学术交流、出国深造,在课题申请、职称晋升、人才遴选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4)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缴纳重庆三甲医院最高档次公积金。
(5)“暖心”福利:享受就医优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鼓励继续深造及出国留学,保留岗位;子女入托、户口迁入、本人及亲属就医绿色通道等;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等。
3.联系方式
陈老师:023-68774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