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6日至2004年11月28日之间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
(3)资格条件中有具有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新闻客户端等媒体采编制作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当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养老保险证明。
7.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主要测试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地点:盐城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至少于考试前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有外省和省内有本土疫情的设区市旅居史的需在盐完成“落地管”,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有最新疫情防控规定,从其规定)。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和“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纳面试费100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陈述申辩。
其中,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相应的聘用合同、当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养老保险证明;(3)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供);(4)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技能操作、综合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技能操作
分值50分,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视频采编制作能力,具体包括素材筛选、剪辑合成、包装设计、特效处理等岗位必备的相关技能。合格分数线为3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测试
技能操作结束后,凡技能操作成绩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可参加综合测试的人员。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5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合格分数线为3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分×40%+面试总分×6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在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系统(http://rs.zp885.top:45004/)进行报名。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2年11月26日9:00-2022年11月28日16: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2.资格初审:
2022年11月26日9:00-2022年11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11月26日9:00-2022年11月29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11月26日9:00-2022年11月29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11月26日9:00-2022年11月3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将按照公开招聘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5-81661801。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须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
(1)缴款前,在报名系统预留的手机号会收到来自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出的非税缴款短信通知。短信内容包含两个重要的要素,分别是缴款码(20位数字)和校验码(4位数字),缴款金额为100元。凭此短信方可进行缴款。
(2)支付宝缴款流程:①支付宝APP搜索“非税缴款”;②出现“非税缴款--盐城市”,点击进入;③选择“按票缴款”,点击进入;④输入(缴款书号)缴款码和校验码;⑤出现缴款信息,确认后点击“缴款”;⑥缴款成功。
(3)缴费时间:2022年11月26日开始发送缴款短信,11月29日16点前仍未收到短信请与招聘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515-81661801)。2022年11月30日12点缴款时间截止,所有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按要求缴款。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6日9:00—2022年12月10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1661801。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有关信息。
2.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截止报名前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11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7)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8)受过劳动教养的;
(9)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0)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或曾被取消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身份的;
(1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考察体检
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和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体检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苏组通〔2020〕57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及聘用
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式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0515-66691013、0515-81661801。
八、招聘工作监督
亭湖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6692601。
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融媒体中心
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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