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淄博高新区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派遣制用工,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岗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认真负责,廉洁奉公。
2.熟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要求:本科:土木类、建筑类及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审计专业;专科:土木建筑大类;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深入基层、施工一线开展工作,能适应加班加点工作。
5.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非周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下午5:00。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
2.报名地点:高新区建设局建管科(高新区火炬大厦0509)。
3.联系电话:0533-3580878。
(二)提交材料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派遣制用工报名表》两份(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四)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1:3的报名比例,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面谈或面试结果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
根据面谈(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3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制用工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建设局(建管科)0533-358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