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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2022年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工作人员(第三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9 2:10     浏览量:865

根据《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宜宾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兴文县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工作人员(第三轮)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我县计划招募13名高校毕业生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从事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以下简称公卫特别岗)相关工作。其中医疗卫生机构10名、中小学校3名,公卫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招募对象扩大到以下范围:

1.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离校未就业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3.离校未就业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中职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已招募到岗的兴文县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3.现役军人。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携带《》一式两份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为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加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以及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的JPG格式电子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的JPG格式电子照片提交至邮箱:1058395157@qq.com);若报考人员为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点:兴文县卫生健康局5楼(兴文县古宋镇香山东路36号)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指定报名点工作人员对照招募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及提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为医学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官方网站上公布。需申请查分的,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内到兴文县卫生健康局5楼综合股(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东路36号)书面申请,县卫生健康局协调相关部门查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相关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员,如再相同的,由县级招募专班确定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后再上岗。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选岗

此次招聘岗位实行统一招聘,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卫生岗的岗位设置,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校医辅助岗的岗位设置,按成绩高低进行依次进行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相关优先条件优先选岗,如再相同的,由县级招募专班确定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七)签订协议:服务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八)岗前培训:由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九)正式上岗。

四、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照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并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现场报名和笔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考生进入报名、笔试现场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2.所有考生在参加现场报名当日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采样须在四川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方可进入现场。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3.为避免影响报名和笔试,考生须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疫政策后,再完成与报名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笔试:①报名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②报名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人员;③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④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⑤报名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⑥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⑦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宜宾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现场报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宜宾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宜宾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事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现场报名、笔试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等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和笔试的,责任自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31-8831132。

附件1:

兴文县2022年公卫特别岗招募岗位表

招募单位

岗位类型

岗位编码

招募名额

招募条件

服务单位

报名地点

备注

学历要求

专业条件

兴文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普通岗

20220301

13

大专及以上学历

1.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离校未就业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3.离校未就业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僰王山镇中心卫生院玉屏分院、大坝苗族乡卫生院、九丝城镇卫生院、九丝城镇卫生院毓秀分院、石海镇中心卫生院、周家镇卫生院、仙峰苗族乡中心卫生院,义合民族小学、金鹅民族小学、莲花小学

兴文县卫生健康局五楼综合股


附件2.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兴文县2022年公卫特别岗招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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