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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第三医院招聘校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9 11:43     浏览量:1587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的校医4名,其中海曙区集士港镇广德学校、海曙区集士港镇中心小学、海曙区集士港镇中心初级中学、海曙区集士港镇广德湖小学各1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医院组织进行相关的笔试、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热爱校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4、学历及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有护士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

5、年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专业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校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户籍:户籍不限,宁波户籍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2年11月21日前报名,报名时填写上传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料。报名联系电话:0574-55014301(水老师)。报名资料发送至1018574959@qq.com。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00-16:30

2、考试

审核通过后,医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或面试前一天请做核酸检测,填写健康申报表发至报名邮箱),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3、体检

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录用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1、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工资待遇面议;

2、提供宿舍、免费工作餐;

3、试用期后根据政策享受工会疗养等福利。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招聘报名表

2、健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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