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审判执行辅助人员若干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公开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若干名。通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转聘为司法雇员。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文秘类专业或具有速录技能人员优先;
有下列人员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资料和方式
1.报名人员填写好《报名表》(表式见附件),将《报名表》、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1寸免冠近照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或扫描件等电子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19134919@qq.com,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报名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姓名”。
2.可携带上述材料到本院政治部当场报名(当场报名的可带上原件)。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额满即止。
咨询电话:0574-56103013(胡老师)、0574-56103164(沈老师)。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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