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湖南省气象部门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湖南省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辖直属事业单位 11 个、市(州)气象局 14 个、县(市、区)气象局92个,其他独立设置的县级气象机构11个。 截止目前,国家气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97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1人,副高级职称473人,获评中国气象局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
二、招聘岗位
湖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公开招聘国家气象系统事业编制人员81名,其中省级 18名、市级 19名、县级 44 名。详见《湖南省气象部门 2023 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和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可下载)。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能在此时间节点前报到。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cma.gov.cn,下同)、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hn.cma.gov.cn,下同)、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ks.cmatec.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即日起可登录报名。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在气象人才招聘网注册并完善简历信息,简历完整度应达100%。填报的专业须与已取得或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保持一致,且要以主修专业应聘。专业分类以《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和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可下载)为准。
公开招聘分成多轮进行,每轮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1个主岗位志愿(第一志愿),并在《报名表》(附件3,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和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可下载)报考其他1至2个平行的相同专业要求、相同学历层次拟调剂岗位志愿(第二、三志愿)。《报名表》、加盖院系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历学位证等电子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作为“教育经历”中“成绩单附件”上传,PDF文档应文字清晰、排版美观。
3.已在我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前期轮次中被列为拟考察或拟聘人选的,不再参加后续岗位的公开招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公告中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岗位报名人数(含第二、三志愿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气象类、艰苦边远地区等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考试。对于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通过资格审查名单通过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注: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岗位的,应聘气象类和气象相关类专业岗位的,应聘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艰苦边远地区气象台站岗位的,均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
同一岗位不同批次按所列专业需求考试形式进行。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的,笔试成绩前3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及地点(初定)
第一轮2022年12月在南京举行的面试(气象类、气象相关类岗位);
第二轮2022年12月在成都举行的面试(气象类、气象相关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信息技术类岗位);
第三轮2023年2月在长沙举行的考试(其他岗位和空缺岗位)。
根据新冠疫情态势,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后续公告为准。
(五)确定拟考察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应聘人员 1:1 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有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所有岗位的面试设置最低分数为70分,面试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行后续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组织拟考察人员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合格”结论。应聘人员未在组织招聘的部门或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或完成复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规定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 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拟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湖南省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九)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需提供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为准)。
(十)聘用
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备案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五、服务期限
对于部分市级岗位有下县局锻炼1-3年的要求。部分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艰苦边远地区气象台站岗位最低服务为5年,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备注”栏。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731-86919262 15573182102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只接受电话咨询)
网 址:http://hn.cm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