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以下简称公服岗)16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对象主要为:①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③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为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共计16名,其中医疗卫生应急岗2名,医疗卫生其他岗14名。
三、岗位设置及服务期限
医疗卫生岗根据工作需要,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密接转运、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以及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四、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6.我市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
7.与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已签订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服务协议书的在岗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8:3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一楼综合服务中心(龙泉驿区玉扬路383号)。
3.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如下(除证件、证书原件现场查验外,其他材料请按顺序依次整理并用订书钉装订):
(1)《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离校未就业的2020届、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需作出未就业承诺(在附件2报名资格审核表中“本人承诺”栏承诺签字);
(6)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格证、执业证、获奖荣誉证书等)。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招募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提供的全部信息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募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招募资格。
4.疫情防控要求
请应试人员仔细阅读报名及资格审核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3),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11月26日(周六)进行面试,上午8:00-8:30签到、检疫,8:30-9:00抽签、候考。
2.面试地点:龙泉驿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龙泉驿区文景街139号),具体考室详见现场考室分布图。
面试考核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如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选岗、体检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理解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等。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募。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招募。
(三)岗位调剂
各岗位招募总数不变,名额未招募满的岗位,可根据报名及面试考核情况,从其他岗位落选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调剂人员。
(四)服务协议签订
面试合格人员在面试结束当日与医院签订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服务协议书,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的,服务协议自行解除。
(五)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标准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拟招募人员名单将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招募资格。
(七)正式上岗
由龙泉驿区卫健局组织对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完成岗前培训的拟招募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医院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因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六、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1)生活补贴:以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系数确定。系数与本人学历挂钩,大专生0.5、本科生0.55、研究生0.6。
(2)考核奖励:对于年度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增发1个月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优秀的增发2个月生活补贴。
(3)社会保障:项目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医院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我区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成都市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龙泉驿区卫健局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应急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医院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2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9.应急岗位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我区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七、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由医院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医院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9330779(区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28-69330776(区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官方网站: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http://www.lqyqfybjy.com/
微信公众号: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