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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16:00     浏览量:893
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
(四)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六)专业条件:秘书学、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类、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
(七)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应聘人员请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简历等个人有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于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防城区政府大院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执行。试用期满,通过测试能够胜任工作并符合录用条件的,可签订聘用合同,正式上岗,
2.试用期后工资待遇:
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是每月3000元。
聘用人员工资按月发放,聘用人员工作满1年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额增加15元。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参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由聘用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0-2215515
联系人:唐雪梅
报名邮箱:fcqfgj@126.com
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防城区政府大院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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