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6名,其中城北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禁毒专职社工3名、平地社区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1名、潘岭村警务助理1名、睦马村警务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社会治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诚信守法、爱岗敬业,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体检合格,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禁毒专职社工条件: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周岁,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会操作电脑,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并体检合格,原则上要求男性身高163cm以上、女性身高152cm以上。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警务助理条件: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龄18-40周岁。会操作电脑,熟悉使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有较好操作智能手机以及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六)学历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9日;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以及曾在警务助理、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岗位被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应聘人员户籍地或居住地为本街道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警务助理应聘人员应为应聘岗位所在辖区的户籍或直系亲属在应聘岗位所在辖区内购置房产居住的人员。即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警务助理原则上要求常住本网格内,不能超出本网格所在的村(社区)。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玉州区财政预算,每月工资3294.14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试用期内工资按2500元/月(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绩效奖金1500元。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警务助理岗位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考核和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玉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玉林市玉州区日华路1号)。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原件验讫后退回,复印件不退回),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蓝底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现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择优录取。
(五)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应聘者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六)公示:对拟聘用对象统一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劳务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四份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