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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同工同酬)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16:37     浏览量:406

在人文鼎盛、风光旖旎的粤东滨海新城汕尾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孕育着一所根植于海陆丰革命老区的市属专科层次高职院校---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她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占地面积约700亩(其中410亩为新校区待建用地),设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了43个专业,拥有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汕尾市创新工业设计研究院和汕尾市海洋产业研究院,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汕创新创业基地、人才驿站。学校秉持“厚德笃学、求真尚能”的校训,全力推进“扩容、提质、强服务”和“双高”院校建设工作,诚邀国内外有志之士,加入汕职,共筑伟业。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现面向国内外招聘4名专任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后薪酬及待遇

1.按照合同聘任方式引进,执行学校在编人员同职级薪酬待遇(同工同酬),实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试用期。

2.学校将为其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学校工会会员的相关福利。

3.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按我市人才政策规定执行,享受相应待遇。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2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同工同酬)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学校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招聘岗位(第二批)+姓名+所学专业,邮箱地址:swzyrsc2022@163.com)。

(三)报名材料

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同工同酬)报名表》(附件2)。

2.《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同工同酬)资格审核表》(附件3)。

3.《应聘人员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4)。

4.其它应聘材料:严格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到一个文档(word或PDF格式)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扫描件)(正反面)。

(3)各层级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后,将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未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与考核

1.应聘者提供个人材料,并附个人基本情况和业绩情况材料。

2.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八、心理测试

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心理测试。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wp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660-3394959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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