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力度,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清溪镇所辖村级后备干部15名。
二、招聘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过行政撤职以上处分或处分未解除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2日—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清溪镇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
3.报名地点
清溪镇政府三楼组织办(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4371936;联系人:班晓超。
(二)资格审查
镇组织办及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填报内容及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面试及政治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畅通,未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面试分数并列,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荣立三等功、学历高、擅长公文写作人员优先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六)聘用
由镇党委研究统一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管理和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村级后备干部,一律安排到村工作,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合同期间,每月基本报酬为2400元,保险、绩效报酬参照村“两委”委员执行。
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可安排作为村“两委”成员培养,表现特别优秀的,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培养。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镇纪委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本公告由清溪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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