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粤桂东西部协作宣传力度,体现罗湖区帮扶成效,罗湖区派驻西林县工作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宣传材料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岗位性质
(一)招聘职位:罗湖区派驻西林县工作组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性质:自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百色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21日后至2004年11月21日前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五)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胜任领导交给的各项写作任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大学生可提供学校证明)、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作品(个人撰写或已发布的信息稿、工作方案、汇报等,严禁网上抄袭。)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西林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粤桂协作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罗湖区派驻西林县工作组卢惠情;
联系电话:0776-8685047。
(二)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笔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进入面试(笔试)阶段,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入围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招聘单位联系到上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本次聘用期限为一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期限满一年不再续签合同;
(三)服务期限:试用期满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者,服务年限为一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主管局;
(四)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待遇由基本工资3200元+岗位工资1800元构成,即按照每月5000元执行(包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五险)。聘用期间管理考核、基本工资按照《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71号)执行。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五)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岗位工资按照每月1000元执行,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按照每月1800元执行;
(六)被聘用人员下乡、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七)休假。聘用人员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罗湖区派驻西林县工作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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