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因工作需要,招聘若干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面向全国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招聘,2-3名,纳入学校正式编制。
2、面向华东师范大学校内在编人员招聘,2-3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内在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1日以前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具有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工作的良好潜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被录用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三、招聘程序
1.即日起至2022年12月4日(周日)晚24:00,有意者须在报名网站填写应聘信息,网站地址:http://www.jobs.ecn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PostViewNew.jsp?FM_SYS_ID=hdsfdx_hr&postTypeCode=3&postId=FBD4AC1E6748413794C042156B298138。需先注册账号,再填写个人简况和应聘信息,填写本人经历时必须真实完整。另,请将自荐信、两封推荐信和个人简历上传至应聘系统。
2.应聘后,请关注系统中“我的申请”来查看应聘进度,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具体笔试、面试日期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通过后,学校根据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内用人单位意见,确定具体聘用意向并安排实习。
4.实习通过,政审、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5.应聘时存在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不适应录用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电话:021-62232432、54345495,邮箱:xgdw@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