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是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的五大组团之一,组建于2011年7月,规划面积133平方公里,辖区内有中国第一高砖塔——崇文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原点所在地。
泾河新城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西安北跨战略核心聚集区”“科技创新新引擎、先进制造业新高地”为目标定位,坚持“做最优生态环境、引最多优秀人才、聚最强高端产业”发展路径,以高质量建设“泾河湾院士科创区”及“秦创原两链融合促进器示范区”为主要抓手,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智能家居等产业及领域不断发力,建设成效显著。同时,始终坚持“南山北水·灵动泾河”城市品牌建设,着力打造生态优良、环境优美、业态丰富、品质高端、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新城。
现根据新城发展需要,面向社会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执法专项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15人,其中综合执法岗10人,法制审查岗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2022年公开招聘执法工作人员岗位表》(见文末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能自觉服从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应用,熟悉电脑及智能手机基本操作。
5.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所有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要求。
(三)新城系统内干部员工参与招聘工作组织实施的,如有亲属应聘相应岗位,须向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招录时采取回避制度;未说明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报考(录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文身、烟疤的,非正常需求染烫发的。
12.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递补→公示及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泾河新城官网、微信公众号、前程无忧西安版面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11月30日17:00。
2.报名网址:登录https://campus.51job.com/jhxczf2022/进行在线定制系统报名。
3.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线上定制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无法修改(仅有一次报名机会),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4.提交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线上资格初审等待队列。线上资格初审与报名系统开放同步开始,报名时间截止后,线上资格初审时间顺延至12月2日17:00截止。
(三)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对简历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将通过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进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前来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应聘报名表》原件(初审通过后以邮件形式发送);
②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③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④所有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从学信网下载打印),若为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料等原件、。
3.注意事项:
(1)③到⑤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专业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资格审核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不可委托他人办理。
(3)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
(4)计划招聘人数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缩减计划招聘人数或不予开考,缩减计划招聘人数及不予开考的岗位将通过泾河新城官网进行公告。
(5)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试用期期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或在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出现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资格审核通过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后续环节均需使用。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笔试结束后,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对达不到通过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不达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测的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未能进入体检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妊娠原因无法完成体检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暂缓其体检时间到生产完毕并休足产假后具备完成体检所需身体条件时进行,再作出体检结论;
如出现下列原因,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影响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递补
若出现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录用资格、公示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以后续公告为准。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政审结束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泾河新城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的人员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四)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必要时将综合考虑防疫措施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泾河新城官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和配合。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所有。
咨询电话:029-88416622-656/657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00(星期一至星期五)
转载自: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官网
原文链接:http://jhxc.xixianxinqu.gov.cn/zwgk/tzgg/637621f3f8fd1c4c212a2e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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