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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2022年特聘防疫员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27     浏览量:1472

为进一步推进寻甸县畜牧科技推广服务工作,在全县开展好畜牧科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寻甸县农业农村局拟开展畜牧科技服务特聘计划工作,面向全县招募5名防疫员(全县体制内在岗人员和公益性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防疫员招募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特聘防疫员需有较高的拟聘产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畜牧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服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强。主要从以下两类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乡土专家,二是养殖能手。

二、岗位数量与岗位设置

特聘防疫员总数5名。寻甸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仁德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科1人,羊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科1人,凤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科1人。

三、特聘条件

(一)年龄在20-5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畜牧、兽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包括具有农民技术职称、初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现役军人;

2、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4、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四、职责与任务

特聘防疫员需提供以下服务:一是为区域内的畜牧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积极与基层畜牧技术人员合作,开展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五、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有意愿报名的,本人填写《寻甸县特聘防疫员申请表》(见附件)1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农民技术职称证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寻甸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控中心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咨询电话:0871-62662778。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到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综合考核。报名结束后,收集汇总、核对应聘人员信息,整理出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名单。由特聘防疫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具体聘用单位、有关专家、人事等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请其他专业人士协助测评,推荐出拟聘人员。

(三)研究公示。经专家评审组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寻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合同。由寻甸县农业农村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合同,每名特聘防疫员聘期12个月,原则上一年一聘。

六、管理与考核

拟定《寻甸县特聘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对特聘防疫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防疫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七、待遇核发

依据《寻甸县特聘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聘任期内的特聘防疫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量化分满分为100分。具体为:

1.综合考核量化分得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考核合格的发放服务补贴2.4万元。

2.综合考核量化分得分75分以下(不含75分)为不合格,量化考核分在60分至74分之间的,与考核合格分75分每相差1分扣发服务补贴200元;量化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将取消服务补贴,造成不良影响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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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甸县特聘防疫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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