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工作需要,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卫生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类别 | 学历(学位) | 年龄 | |||
检验岗 | 1 | 医学检验类 | 大专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具有PCR上岗证。 |
美沙酮门诊护理岗 | 1 | 护理专业 | 中专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有5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验,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含)。学历和职称的取得时间为本次报考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可以通过电子邮箱sjkzzrsk@126.com投递简历或携带纸质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疾控中心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龙钢 联系电话:18179459933
(2)地址:抚州市抚北东路89号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聘用、待遇
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