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的文件精神及我院研究生专职辅导员队伍配备和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面向全院选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学院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任教师,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选聘人数
拟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3人。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道德品质优秀,率先垂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3.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够按照学校对于辅导员的职业规范要求,以学生为中心,认真耐心、尽职尽责地做好学生服务、教育、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够成为学生与学院、学科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5.能够发挥专业所长,指导学生开展相关德育研究和创新实践工作;
6.兼职辅导员一个聘期为2年,每周2天需要固定坐班,其余时间实行弹性工作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相关工作。
四、待遇及考核
1.学校及学院在绩效津贴分配时,保留原有教师岗位津贴不变;
2.聘期内,学校按2000元/月发放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学院进行津贴配套或年度教学工作量减免,详情请咨询联系人。
3.兼职辅导员岗位考核由学院党委负责,实施聘期(含聘中期)考核制,考核标准与方式参照专职辅导员考核办法执行;
4.根据学校文件,兼职辅导员任职期满且考核优秀的,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推荐。
五、选聘时间安排
1.报名:即日起至11月23日。应聘者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申请表》,文件命名为“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申请表+所属部门+姓名”,并于11月23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64015382@qq.com,联系人:蒲莹莹、秦治国。
2.聘任:学院党委组织面试面谈后确定正式聘任名单。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