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队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执行力;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大专及以上学历,绍兴市户籍;
5.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党籍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工作岗位
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队员,主要从事国土巡查监察事宜。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按笔试50%、面试50%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者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报名比例不足1:2的,将对招聘名额进行核减或取消。如报名比例不足1:5,可直接采用面试形式招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二环西路378号210室),联系人电话:陈苹88307124。
3.报名资料:1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应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录用后实行第三方劳务派遣制,年总收入(包含五险一金)6万元左右,遵守所在大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
2021年10月8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