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勤务岗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2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资兴市唐洞新区资兴大道316号交警大队院内办公楼大楼205室,联系人:陈玉梅,联系方式:15367279831。
(3)应聘人员须准备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体检
应聘人员需提供一份近期体检合格证明报告,身体不得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形。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标准进行。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1、人员管理办法
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暂定一年。聘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者可优先聘用。
2、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550元/月,试用期后每月综合待遇3000元以上,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五险。
六、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须严格落实2022年资兴市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有关要求,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23日
来源: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陈如婧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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