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溪县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可放宽;
5.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
6.较为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现场报名时间: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网上报名投递邮箱:jxsjxxgzc@163.com。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金溪县司法局(金溪县白马大道人防大楼1203室)。
(四)报名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1份;(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3)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照1张。
(五)面试:统一面试时间定为2022年11月30日上午9:30,由金溪县公证处进行面试。
(六)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到金溪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26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实行朝九晚五上班制。
五、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按金溪县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来报名及参加面试人员,均需提供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溪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4-5397203 电子邮箱:jxsjxxgzc@163.com
金溪县公证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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