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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4 0:16     浏览量:1564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协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工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口齿流利,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

类别

岗位

名称

招聘

计划

年龄(周岁以下)

性别

学历

专业

户籍

其他要求

考试方式

备注

管理岗

基层辅警1

3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洞头

退伍军人最低学历放宽至高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体能测试及面试


管理岗

基层辅警2

1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洞头

退伍军人最低学历放宽至高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体能测试及面试

工作地点:大门法庭

2.面向洞头区的岗位须具有洞头区户籍;非洞头区户籍人员,为洞头区生源的,或者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户籍的也可以报考。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起止问题的,统一截止到2022年11月24日。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洞头区北岙街道腾飞路与新城大道交叉口西北方向60米法院一楼大厅,联系人:郑历橙,联系电话:0577-63386755)。其中,报名基层辅警2(工作地点为大门法庭)的人员也可就近前往大门法庭报名,联系人:陈秀丽,联系电话:0577-63457108。

3. 报考人员应提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招聘协辅警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与户主页)、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审批中心等可打印)、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4. 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⑤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⑦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⑧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⑩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现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人员不得报考;原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人员自动离职未满1年、被劝退未满3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通过式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分为60分,任一单项不达60分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考核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男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男女)、1分钟仰卧起坐(女)、俯卧撑(男)。考核标准、评分参照附件2(体能测试科目考核标准及体能测试标准评分表)。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12分钟。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退伍军人及持有驾驶证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由用工单位加试选择。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情况特殊的考生,体检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环节,遇有不合格对象,均在同一个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八、待遇及有关规定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组织培训,培训不合格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2.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区财政保障,根据岗位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3.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日常考核管理安排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九、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2:

体能测试科目考核标准

一、10米x4往返跑(可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条件: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木块(5厘米x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

实施程序: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注意当受测者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立定跳远(可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条件:立定跳远测试专用器材。

实施程序:受测者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两脚同时起跳目时时脚尖不得线。成绩以米为计量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每人可测量2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测试成绩。

四、1分钟仰卧起坐(可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条件:垫子若干块(或代用物),铺放平坦。

实施程序:受测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直角,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受测者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手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1次。仰卧时两肩必须触垫。

测验方法:测验时两人1组,1人计时,1人计数。1分钟到时或最后1个,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计算,发现受测者有违例情况,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计次数。禁止使用部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测定过程中,要给受测者报数。

五、俯卧撑(可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实施程序:受测者双手路宽于肩撑地,双腿向后伸直,曲臂下撑时上臂与前臂呈90度,头、躯干及下肢成直线(不能弓背或塌腰)发力撑起时肘关节180度(撑直),头、躯干及下肢姿态不变,视为完成1次。

规则:受测者必须按规定路线独立完成全程。

体能测试标准评分表

(40周岁及以下)



项目分值


10米×4往返跑

800米跑

立定跳远

1分钟仰卧起坐


10米×4往返跑

1000米跑

立定跳远

俯卧撑


60

13′8

4′30′

1.66

25


12′8

4′35′

2.29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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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招聘协辅警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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