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委托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室检验员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实验室检验员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要求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并能够胜任夜班工作;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至2004年11月24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男女不限,现居住在薛城区;
(六)文化程度及专业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为医学检验、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
(七)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病史,未进出疫情严重地区且没有接触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八)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
年11月25日下午16时。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招聘公告网站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规范填写后,连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同页扫描)、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进行命名,发至招聘单位邮箱:xcrcjtzp@163.com,要求文字图片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不得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
五、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实验室检验员岗位工作人员,依照用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缴纳五险,按月发放待遇。实验室检验员岗位每人每月基础待遇3500元,绩效补助每天100元,综合待遇总额3500-6500元(包含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部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二)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的;
(三)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包括不能胜任夜班);
(四)病事假超过半个月的;
(五)提供报考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被录用人员凡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协议期内的,如发生劳动争议诉讼造成民事赔偿责任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632-4471009
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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